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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O淨零框架12月表決倒數,LNG新船訂單成最大籌碼

2026-10-29

全球航運的碳規則走到關鍵兩週。國際海事組織(IMO)淨零框架2025年4月在MEPC 83獲原則通過,正式採納卻兩度落空:2025年10月特別會議以57票對49票決定休會,2026年9月的會間工作組仍未收斂。最新日程是11月30日至12月3日召開MEPC 85,12月4日復會表決;若再延,這套規則的公信力將受實質折損。

把草案拆開看,核心是兩件事:

  • 燃料強度標準:對5000總噸以上遠洋船舶(佔國際航運碳排放85%以上)逐年收緊溫室氣體燃料強度上限,超標船需購買合規單位;2025年4月版草案把2028至2030年報告期的補救單位價格訂在每噸二氧化碳當量100美元與380美元兩檔。
  • 資金機制:收入原定用於清潔燃料、基礎設施與開發中國家轉型援助,這正是美國反對的焦點——華府反對由IMO管理全球基金,聯邦海事委員會主席迪貝拉8月表態,若修訂版承認LNG與生物LNG的過渡地位可考慮支持,9月又對巴西式臨時融資安排鬆口。
  • 力量對比:倫敦大學學院整理9月會議發言,38國支持碳定價與中央基金、17國反對;希臘與賽普勒斯2025年10月對休會案投下棄權,歐盟陣營首次公開分裂。
  • 產業現實:DNV統計2026年前三季200艘LNG-ready新船下單、年增52%,9月單月69艘替代燃料船中48艘採用LNG;已投入的資本讓LNG的會計處理(甲烷逃逸、全生命週期核算)成為談判最敏感的技術點。

對託運人而言,這場表決的實際影響不會等到2028年才出現。歐盟碳交易體系下航運已繳了近20%的帳單(僅佔覆蓋排放的10%),成本早已透過燃油附加費進到報價單;無論12月通過與否,燃料成本的透明度都會成為長協談判的必答題。建議在2027年續約季把燃料調整係數的觸發條件、計算基準與封頂條款逐項寫死,而不是把寶押在表決結果上。

歐洲各口岸的時效與清關參考,見歐洲專線。

來源:據 Cyprus Mail / TradeWinds / DNV 等報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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